当前位置:首页 > 宣传调研
寓教于审,刑庭“交通巡回法庭”走进戴南
发布日期:2017-04-28 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 易书芹 朱锦程 字号:[ ]

  随着庄严的法槌敲下,兴化法院刑庭“交通巡回法庭”正式开庭。
  被告人王某犯交通肇事罪,但由于王某双腿烫伤,行动不便,不能到法院开庭。为充分保障王某的诉讼权益,体现司法便民的原则,以此为契机,该院刑庭“交通巡回法庭”于4月25日下午走进戴南,在戴南法庭公开审理了被告人王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夏某危险驾驶罪两起案件,以案释法,寓教于审。
  戴南地区的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的案件数量一直在该市同类案件中占较大比重,尤其是危险驾驶案件屡禁不止,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法制意识不强正是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之一。此次“交通巡回法庭”走进戴南,通过庭审的方式,给戴南群众上了一堂“零距离”的法律警示教育课。“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在酒驾入刑后成为一句老生常谈的话,但是部分群众存在着监管薄弱、不会被抓的侥幸心理,经常以身试法。此次庭审给在场群众敲响了警钟,法律的底线不可触碰。

 

 




上一篇 下一篇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