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上午,泰州市检察院公诉处组织两级院干警“飞检”兴化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某危险驾驶案、蒋某某交通肇事案和周某某交通肇事案。 三个案件均属轻微刑事案件,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很好把握庭审节奏,既保障被告人各项权利,又提高了诉讼效率,保证公诉的规范化,得到了“飞检”组的肯定。在庭后评议环节,两级院干警就轻微刑事案件审查模式、庭审方式等展开了讨论。 兴化检察院钱飞检察长对市院“飞检”高度重视,与曹军副检察长亲临庭审现场观摩,并对同时开庭的另一起案件进行了本院的“飞检”。